几百元“刷”出“钻石”网店 一钻250元、两钻500元……日前,在网络上出现了一批专门代网店刷分赚钱的“网托”,因为轻信网上评论而上当的消费者不在少数。记者了解到,国家工商总局正拟定《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》,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网店经营者的监管,网店虚假积累信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望得到遏制。购物类网站建设因此遭遇发展瓶颈
网店信用度花钱“托”出来
日前,市民陈小姐在一家网友留言多、好评多的网店购买了一件羊毛衫。“图片标注成分是100%羊毛,到手后才发现是腈纶衫!”陈小姐气愤地说,她要求网店退货,却遭到店主拒绝。经过分析,她发现那些所谓的消费者好评多半出自“网托”之手。
记者发现网上代刷网店赚钱的“网托”非常多。记者联系上一家自称承接淘宝网信用提升业务的“专业”机构,工作人员声称,他们有遍布全国各省市的团队网络,可以帮助网店店主在短时间内完成高级别信用度积累。一钻250元、两钻500元,以此类推。此外,网上还出现有所谓的“互刷群”,部分网店商家达成协议,相互进行虚假买卖,交易成功后,假买家为卖家填写好评,以此“刷分”。
在淘宝开店的张先生表示,这种做法对于老老实实做生意,以服务和诚信赢取好评的店铺来说,冲击很大。
律师建议“实名制”评价信用
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,一旦发现恶意刷分,店主登记的银行系统将留有不良信用记录。然而由于不少“专业刷分机构”手法“巧妙”,能轻易逃过淘宝网的监督。而按照现行规定,相关部门通常只受理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,亲信“网托”留言的受骗者,往往投诉无门。
“‘网托’是典型的欺诈行为。”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徐骏律师建议,不妨实行“实名制”网店评价。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网民,从源头上杜绝“网托”评论和恶意点评。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,网民和网站都要对不实的评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,《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》虽然还没有明确出台时间,但可以肯定的是,将针对规范网购市场秩序,建立网购的诚信体系出台具体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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